2005年6月18日 星期六

金剛經--降伏其心!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摩訶薩:「摩訶薩埵」的簡稱;即大菩薩。摩訶 ==> 大(梵語)

有色:指欲界與色界之中有色法(即有形象的、物質的)的眾生。如欲界的一切生命形式和色界的諸天。
==>完全不瞭以上這段文字是什麼意思…「欲界」?「色界」?

無色:指無色界之中無色法(非物質的)的眾生。

==>有色、無色,是佛教對一切眾生有無物質顯現的劃分…還是不了!

[說明]:有想、無想、非有想非無想是佛教對眾生有無或非有非無心識的劃分。佛教的宇宙構成論用一種立體的層次結構劃分世界,將世界劃分為

一、佛國世界

二、世俗世界
=>欲界
=>色界
=>無色界
以上合稱「三界」

欲界:
一切由各種欲望支配的生命形式的居所,由低到高分為:
1.地獄
2.鬼
3.畜牲
4.阿修羅
5.人
6.天(天人、天眾、天部、諸天)
==>這個天不是「天空」之天,而是一種生命形式,高於人且居於上界的生命形式。
==>這些生命形式在各界的數目不同;在欲界有六天,色界有四禪十七天,無色界有四天。亦即三界合起來總共有廿七種生命形式…
==>在欲界中的特徵是:有食欲、色欲等欲望,並且有物質形態。

色界:
在六欲天之上,有色眾生居處於其中,他們斷絕了粗俗的欲望,但仍不能擺脫物質的形式。

無色界:
脫離了物質形式的世界,其中的生命形式既無形體又無欲望。
無色界在色界之上,又分為:
1.空無邊(無色)天
2.識無邊(有想)天
3.無所有(無想)天
==>以上三天為無色眾生、有想眾生和無想眾生的居所,他們沒有了物質形式,但尚有心識或無心識。
4.非想非非想(非有想非無想)天
==>這個天是非有想非無想眾生的居所,他們寂靜不動,一切皆空,談不上有心識或無心識,亦即能超越心識。

==>以上,既論空間的劃分,又涉及生命形式的不同。其中「天」這個字的意義真讓我混淆…似乎有時是空間,又有時是生命;這是由於中文的限制嗎?


[說明]:無餘涅槃
佛教有兩種涅槃:
一、無餘涅槃,又稱大涅槃,即徹底的涅槃。
二、有餘涅槃

意義:
有餘涅槃:生死煩惱之因已經斷滅,但仍餘留了前世惑業造成的苦果(肉身)。
無餘涅槃:斷滅生死的因和果而無所餘留。

比喻:
有餘涅槃:爐中有灰!
無餘涅槃:爐中灰飛煙滅!

分類:
有餘涅槃:求證阿羅漢果,小乘
無餘涅槃:追求佛果,大乘


涅槃:
超脫輪迴,出離死生之地。
同義詞:無為、滅度、寂滅、解脫、圓寂。


滅度之:
使一切眾生滅生死煩惱,度脫生死此岸,達到涅槃。


實無眾生得滅度者:
佛和菩薩滅度眾生是絕對無條件的,不計較回報的,所以滅度了一切眾生而不覺得有一個眾生為自己所度。
==>有似行所當行,我就是要這樣做;我就是要滅度眾生。
==>大乘佛教認為,一切眾生本來是佛,皆因業緣而呈現出眾生相(善業為招致樂果的因緣,惡業為招致苦果的因緣)。故而佛只不過使一切眾生開悟,滅度其心中的愚癡、妄見、煩惱,使其明見自性(即本來就具備的佛性),涅槃成佛!
==>基礎思想:
1.人人皆有佛性,平等人性論
2.不依靠外力,「自性自度」,「是名真度」,人本主義精神


我相:自我的觀念
人相:他人的觀念
眾生相:一切眾生的觀念
壽者相:壽命的觀念
==>以上合稱四相
==>相,相狀;觀念。又有譯本作「想」,指思想和認識。
==>佛教認為四相是沒有實在的自性而被世人所執著的觀念,因此也可以將「相」理解為妄想和愚見。

無我:
為了破除「我執(對實我的執著)」的妄想而建立的。用「五蘊」之說來分析人生的現象:
人和萬事萬物皆由色(物質現象)、受(感受)、想(觀念活動)、行(心理和意志活動)、識(對所感覺的對象的覺察與分別作用)這「五蘊(聚合)」暫時和合而成,構成了人我有別的現象。
==>大乘佛教否定人我(五蘊的和合體)的真實性,而且否定了五蘊本身的真實性,從而徹底破除了對實我的執著。
==>歸根結底,是要破除「我執」,這是最終目標。

四相的深入解釋:
按照五蘊和合的法則,如果認為在一切現象之中有自我和主宰存在,就是「我相」。
==>我為主體,萬事操之於我之妄念?
如果認為在一切現象之中有相對於自我和主宰的他人和對象存在,就是「人相」。
==>我為客體(受體?),亦或是有受體可由我主宰?
如果認為在一切現象之中有相對於自我、他人、主宰、對象的一切人或非人存在,認為「我」依五蘊而有而生,就是「眾生相」
==>是否是團體的觀念?互為主體、客體,且會相互影響?
如果認為在一切現象中有「我」的一期壽命存在,就是「壽者相」
==>有始,有終,甚至有下一個開始…

四相的通俗說法:
佛教將四相歸結為「貪」、「嗔」、「癡」、「愛」四惡業。
貪:為自我打算,屬於「我相」
嗔:分別你我,屬於「人相」
癡:傲慢不遜,屬於「眾生相」
愛:希圖長壽,屬於「壽者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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