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94/04/02 蘋論
dragon: 還是一句話,如果我要死,你憑什麼攔著我?
煎熬人們良心的美國植物人泰莉,在拔管後去世了。台灣一樣也有不少類似的例子,昏迷40多年的王曉民在照顧她的父母相繼去世後,仍然活在人間。安樂死的問題因此不斷被提出來爭論。以下法國的馬虹芝(V. Marange)哲學教授對「新的生命界線」的觀點,可以給我們很好的啟發。
如今,器官移植、基因改造、抗老化、新的生殖和復甦技術、幹細胞的使用乃至複製人的出現,已使傳統的「生物倫理學」像中世紀的神學爭論般過時無聊,因為死而復活或「活死人」早已跨越原來對生命的認識,而越來越成為常見的現象。
分割器官與生命成爭議
於是什麼是死亡的定義,也不是心臟停止或腦死那麼簡單了。病理解剖學已經發現以病變形式藏在生命中的局部死亡。以法哲傅柯的話來說就是「在死亡本身之後,還要拖上好一陣子才會結束的、零星而漸進的死亡」。可是,器官摘除移植卻無視於局部漸進死亡的過程,成為整體、個人的強迫死亡先於局部、「可分割」與可再生的身體之死亡而死亡。這是對器官移植的爭議焦點所在。生命新技術的發展突飛猛進,植入晶片可使昏迷多年的人甦醒,重新讓人覺悟對植物人的安樂死是否謀殺的問題。因此,我們需要的是一個支持生命的政策來指導生命科技的方向,也就是所謂「機械性之上的生物優先性」。然而,全世界都沒有一致的看法,還是那台科技機器以及它所屬的那座更大的「生物政治」機器(衛生醫療設施、生物銀行、保險制度等),在生死之間劃下界限並分發維生工具。
病人在「科技總匯」的醫院裡被規格化地強制修復,個人便在「物件(器官)之身」與「形象(主體人)之身」之間被撕裂。人的生物意義便遺落在「沒有身體的器官」的邊緣地帶。
至於那些昏迷已久的植物人,一方面有人以安樂死或優生學的觀點要把他們丟進死亡的幽谷,另方面有人以社會慈悲為由把他們挽留在生死的夾縫中,以致造成他們「聞起來像阿摩尼亞的生命」,就像癡呆老人、瘋子、精神病患等,都被視為「社會性的死人」。
從生命中心來思考生命
醫藥的進步絕對應該鼓勵與正視,但是重點在不能讓惟科技主義只關心不具名的生命和性能優越的軀體上,而也必須關心一個兼具生活、存在和共存方式的生命。從泰莉事件看到的人們強調生死的極端狀態,會在生命的主體關懷中失焦,我們應該從人的生命「中心」來思考生命,去看它特殊的質感和脆弱性,才是我們作為「生物政治動物」的終極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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