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10日 星期日

發揮自己的優點

跟一個朋友聊起,說有缺點沒有辦法去改正。這時我想起了洪蘭的一些文章,於是斷章取義的說「要找出自己的優點,將它發揮到 120%,至於缺點,那就算了吧」這樣的一句話奉贈。今天終於找到時間想找到原出處;結果果然不出我所料:洪女士根本沒有說過類似的話…哈哈。

最接近的,是洪女士在「經營多元智慧」這本書的序中所下的標題:「用強項智慧補救、增強弱項智慧」。這本書的主題是在說教育時所採用的做法應該發掘「孩子」的強項,教他們好好的在這方面發揮;主要是在激發孩子的自信心,讓他有主動學習的心與動力(這篇序同時收錄在「講理就好2:打開科學書」當中;我所買的是這一本)。主要受體是「孩子」,適用時機在我們大人做教育的時候。這和她在「講理就好1」中的一篇「把正在做的事變成喜歡做的事」看起來有衝突,不過這一篇的主體是「自己」,受體也是「自己」,是以沒有問題。

不過,雖然真象如此,我並不後悔說了這句話。能順著自己的優點來發展,做起事來一定是得心應手的吧;至少,會很有成就感。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