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化的看法:
一、倪已有妻,還去追求女人,這難道是這個社會可以容許的?講了好多年的女男平等,其實還不是給沙豬比較大的 favor?
二、倪有幼子。敢生就要教、養到成人;什麼原因倪可以免除在這個責任之外?因為孩子的媽還在嗎?
個人化的看法:
一、我的生命在成年之後,由我自己決定;既是我的權力,就沒有他人置喙的餘地。
二、生命的意義在於找尋生命的出口。將「離開這個世界」當作是生命出口的一個選項聽起來真的有那麼不合理嗎?老想著什麼責任責任的累不累啊?
我的結論:
一、怪責女方是絕對沒有道理的。男方主動在先,不負責任在後;眾「親友團」和媒體可以夠了!
二、走了就已經走了,照顧好要活下去的人才重要。找一個人出來怪是在發洩情緒,那個人真是有夠倒楣!而那個人就不用活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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